动力中心职能介绍

1 综合办公室 协助中心主任,在上级综合管理部门的指导下,执行中心综合管理的相关政策、办法、规定、纪律;
综合协调中心的有关行政事务、公文处理、内外联系、上传下达;
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的协调工作;
负责人事管理工作;
负责信访、接待、宣传、档案、保密、固定资产等工作。
2 财务办公室 在学校和中心的领导下,全面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;
负责中心的财务决算工作,并且依据财务会计资料进行财务分析;
负责制定中心的财务规章制度;
负责中心财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;
妥善保管会计档案。
3 计划修缮科 负责协助中心主任,执行中心计划修缮管理的相关政策、办法、规定、纪律;
负责工程规范化管理工作;
负责编制工程投标预算、签订施工合同、组织人员施工、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、工程结算、收付工程款;
负责工程所需材料的采购供应、调配、管理等工作;
负责全校房屋结构小修、零星维修(包括燕北园维修)工作;
负责中心车辆的调度和管理工作。
4 水 管 科 协助中心主任,执行中心水管理的相关政策、办法、规定、纪律;
负责全校给水管线、污水管线、雨水管线的运行、管理、维护、改造等工作。
5 电 管 科 协助中心主任,执行中心电气管理的相关政策办法、规定、纪律;
负责学校供、配、用电网络的运行与维护;
负责110KV变电站运行与维护;
配合校内其他单位进行供电设备的改造和安装工作。
6 供暖运行科 协助中心主任,执行中心供暖管理的相关政策办法、规定、纪律;
负责供暖锅炉房运行、维修工作;
负责供暖外网运行、维修工作。
7 节能收费科 协助中心主任,执行中心水电暖收费管理的相关政策、办法、规定、纪律;
负责进行节能收费政策制定的工作;
负责收缴水电暖费用。
8 工程技术管理办公室 负责认真履行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监督、检验、评定和记录工作,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项目工程的质量状况,提出质量改进的建议和措施。
9 物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公共教学区(一二三四教+理教+理1+理2+交流中心+文史楼+老地学楼)、勺园行政办公区、新太阳、燕北园小区及部分院系的水电、空调及电梯等物业服务;
负责公共区域消防水系统运行、公共教学区消防中控值守及楼内门岗和周边自行车秩序。
10 自备井管理办公室 协助中心主任,执行中心自备井及大浴室管理的相关政策办法、规定、纪律;
负责校区内地热井的管理;
负责校区各浴室维修管理;
负责浴卡充值系统的更新维护;
负责校区自备给水井井室、取水泵房及消毒净水系统的维护管理。